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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20年第五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百家科技企业培育工程项目》的通知
来源:拉萨柳梧新区(高新区)管委会经发局作者:柳梧新区双创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20-04-27点击次数:3632次



拉萨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20年第五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百家科技企业培育工程项目》的通知


      

      拉萨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20年第五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百家科技企业培育工程项目》的通知,望高度重视,结合通知要求及相关管理办法,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13:00前,望互相转告,谢谢。

                                                                           


联 系 人:魏 虹 名

联系电话:0891-6855056

报送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高新区)管委会8楼经发局

附加 请点击 下载即可

1.《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通知 (第五批)

2.《关于开展拉萨市2020年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3.《关于开展拉萨市百家科技企业培育工程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4.拉萨市百家科技企业培育工程项目申报书

5.拉萨市百家科技企业培育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申报书






关于开展2020年度拉萨市科技型中小

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各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升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拉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拉萨市科技型企业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将继续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是依法在本市登记注册两年以上,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且有规范健全的生产、技术、质量、财务等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重视科技创新。

2.申报企业必须是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知识产权明晰,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性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的企业。单纯的商业经营性企业除外。

3.申报企业需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在职从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0人,其中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15%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2%以上。

4.申报企业的专利产品、新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服务收入之和占全企业销售总额的50%以上。 

5.申报企业在研究、开发、生产过程中,有良好的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和设备,“三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组织申报

各县(区)科技局、各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收集、审核盖章,征求同级财税和工商部门意见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成果转化科(征求意见附后)。

三、申报材料

按照《拉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报表》内容,将《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财税和工商部门意见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含电子版)。已入库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可直接填写《拉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报表》,不用重复报送相关证明材料


                                           拉萨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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