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拉萨市第二批高校院所人才创业创新
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拉科发〔2019〕27号
各县(区)科技局、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聚集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鼓励高校院所人才创业创新,推动高校院所人才服务企业或创办企业,根据《拉萨市高校院所人才创业创新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高校院所人才创业创新资助资金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创办企业的高校院所人才
高校院所人才在拉萨市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本超过50万元,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并已完成小试和样品试制等,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
(二)服务企业的高校院所人才
拉萨高校教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全职或兼职担任在拉萨企业技术负责人,开展关键技术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指导,在企业技术升级和新产品研发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与拉萨市域内相关企业的合作时间在两年以上,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并已完成小试和样品试制等,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二、资助标准
(一)创办企业的高校院所人才
经审定,对符合条件的创办企业高校院所人才,一次性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
(二)服务企业的高校院所人才
经审定,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拉萨高校教师,一次性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
三、申请材料
1、拉萨市高校院所人才创业创新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及职务证明;
3、主要科技成果证明材料(授权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及相关权威部门检测报告、科技成果评价报告、代表性论著、已立项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得的各级科技奖励等)。
4、创办(服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创办(服务)企业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构成;
6、创办(服务)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7、创办(服务)企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和经税务部门审核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
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七份并加盖公章。
四、申请程序
(一)高校院所人才向所在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拉萨市高校院所人才创业创新资助资金申请表》及附件材料;
(二)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科技局提交申请材料;
(三)市科技局根据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发放名单,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市财政局核拨资金。资金拨付后,及时兑现。
五、申请截止时间
2019年度高校院所人才创业创新资助资金申请工作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请各县(区)科技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下述附件1《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院所人才申报。
六、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市科技局政策与成果科
受理地址:江苏大道69号市政府七楼719科室
咨询电话:0891-6320663
附件:1、拉萨市鼓励高校院所人才创业创新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2、拉萨市高校院所人才创业创新资助资金申请表
拉萨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