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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拉萨市第三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拉萨市科技局发布时间:2019-04-11点击次数:2992次

关于开展拉萨市第三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拉科发〔201928

 

各县(区)科技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加快推进研发机构建设,根据《拉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9年市科技局继续开展拉萨市第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应是在本市注册的法人单位,对本领域技术创新及行业进步具有较强的影响力。行业龙头企业申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与科研院所和高校联合出资成立公司法人申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予以优先认定。以联盟等形式共同申请的,必须确立一个主建法人单位,并附有共建协议书,明确各方权责。

(二)符合拉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拉萨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要求;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基础和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

(三)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一支数量适当、结构优化、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实施队伍;拥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管理团队和良好的运行机制

(四)具备相对固定的、集中的场所、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比较完备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试验任务和服务的能力。

(五)能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技术支撑及后勤保障。

二、申报表填写要求

申报表是拉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主要依据之一,必须严格按照申报表(具体格式见附表)要求填写,申报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表及全套附件合订材料一式五份(原件至少1份)。

(二)材料打印一律用A4纸。

(三)提供申报表电子版。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应完全一致。

四、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4月30日前报送到拉萨市科学技术(政策与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丽华 韩青 

联系电话:0891-6320663    

联系地址:拉萨市江苏大道69号市政府办公楼七楼西侧政策与成果科

邮编:850000

附件:1.拉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表

      2.拉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upload/201904/11/201904111112588235.docx

                    

 

                             拉萨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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