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型中小企业: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144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要求,2018年我区共有74家企业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要求,已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7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请于3月31日前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中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信息进行更新,填报2018年度企业信息,并对本企业是否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进行自主评价。经评价机构审核、公示后继续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赋予新年度入库登记编号。
已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应重视年度更新工作,以便能及时享受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及奖励政策等。企业未在3月31日前完成信息更新,将无法享受2018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西藏自治区评价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
联 系 人:耿聪聪 黄宛雨 次仁旺姆
联系电话:0891-6837871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9年2月28日